教务处
教务处是在学院行政领导下,负责全校全日制本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
(一)负责学科与专业建设组织与管理工作,制订学院教学发展规划,参与学科与专业建设;组织制订专业设置计划,并负责申报及实施。
(二)负责教学计划组织与管理工作,组织制(修)订、审定全院各专业本科培养方案、教学计划;组织、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。负责审核各系部计算的教师教学工作量,审定结果送学院人力资源处。
(三)负责课程建设组织与管理工作,制订学院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、交流、检查、验收和评选;根据课程基本要求,组织制(修)订教学大纲。
(四)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,负责制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学院自编教材的评审;组织国家、部、省、院级优秀教材的评审与申报。
二、教学运行的组织与管理
(一)编制教学日历、制订全院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进程和课程表;按教学计划分解教学任务,督促系、部落实师资配备。
(二)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学籍管理制度,负责学籍、学生成绩和学籍电子档案管理。
(三)负责本科毕业生能否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资格复核;管理发放各种学历证书。
(四)负责日常教学调度;统一安排规划全院教学使用的教室。
(五)负责监控教学秩序,促进教风、学风建设。
(六)负责组织实施全院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性教学环节。
(七)负责学生参加市级以上科技活动比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(八)负责学生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。
(九)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,按规定对相关学生进行学籍处理。
三、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研究,负责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、立项工作,组织和实施教学改革,组织教学评优及经验交流。
四、负责全院信息网络的建设,保障校园网络通信畅通;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软件维护;负责教学相关信息系统的规划、管理和维护。
五、协助相关部门监控教学质量,并对担任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考评。
六、为全校师生按规定提供教学管理中的各种服务。
七、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,制定教学相关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。
八、按照教学评估等要求,负责本部门各类教学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、建档工作。
九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。
十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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