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在学院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法令。
二、拟定学院外事工作的发展规划、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。
三、负责组织、协调学院外事工作和外事活动。
四、负责外籍教师、外籍专家的聘请与管理以及留学生服务与管理。
五、负责长、短期因公出国进修培训、考察及学术交流人员计划的制订和申报、管理及护照、签证的办理。
六、负责学院对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的制订、申报、组织和落实。
七、负责与国外大学的联络,校际交流的组织工作。
八、负责学院日常外事接待工作。
九、负责学院外事信息的收集与报送。
十、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付的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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